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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产对婴儿的危害

来源:云南九洲医院 时间:2018-03-29

妊娠28周至37周前终止的称早产,所生的新生儿叫早产儿。

早产儿个子小,体重轻,体重小于2500克,身长小于45厘米,器官发育不成熟。

近年来,虽有一些胎龄不满28周,体重低于1000克的胎儿娩出后经精心喂养有存活者,但早产儿的死亡率仍较高,占新生儿死亡率的75%,且多发生诸如肺透明膜病、颅内出血、低血糖、硬肿症、败血症等,即使生存,也常有智力低下,视力、听力障碍等后遗症。

所以,预防早产是降低围产儿死亡率、残疾儿发生率的重要环节。

早产儿和在预产期生下的孩子的不同:

早产儿皮肤比较红、比较嫰,静脉都能用肉眼看见,要用较厚的被子包裹。

体表有胎脂(用于保护婴儿的身体)。

头发稀少。

指甲未发育完全。

囟门大且松驰。

早产儿分3类:

35——37周的早产儿:在很多情况下,他们都比较脆弱,但能够留在母亲身边,前提是要有医院儿科医生的监护。

33——35周的早产儿:在出生后都要转送到新生儿科处,接受特殊监护。

小于33周的早产儿:必须转送到专门新生儿护理中心(至少是甲级的妇产医院)。这时孩子呼吸还有困难,因此,有时要接受人工供氧,因为缺氧的话会对脑部发育产生影响。这种情况下,孩子会出现以下问题:

·孩子不能自己调节体温,因此体温可能会降低。这也是一定要对保温箱的温度实施监控的原因。

·没有能力自己吸奶,胃功能也较弱。因此要常用针管或输液法进行喂食。对一些食物的消化也不好,尤其是脂肪(母乳中的主要成分)

·容易受感染。

·无法自己制造足量的血液,因此有时有必要对其进行输血。

·缺乏维生素和铁元素。

·不会出汗,因为没有必要的腺体,应该将其放在较为潮湿的环境中。